1. 参赛者应当提供详尽、准确的参赛资料,并及时对资料作出必要的更新,使之符合详尽、准确的要求。如提供资料不正确或隐瞒或虚构相关事实,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2. 大赛组委会有权公开参赛者的姓名、年龄、属相、星座、个人爱好及其他必要资料,除非参赛者参赛前向组委会提出相关保密要求并征得组委会书面同意。
3. 大赛组委会将负责制定比赛的程序和规则,决定比赛的时间,地点,设计比赛的内容和形式,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各事项做出相应的合理变更,大赛组委会可以随时根据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实际情况中断大赛,并且无需对参赛者负责;参赛者需遵守组委会的各项安排;参赛者需同意组委会对其进行分组,排序。
4. 参赛者须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比赛规则和纪律;参赛者需同意不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干预比赛过程、操纵或影响比赛结果,不听信谣言、不制造谣言、与其他参选人和谐共处,不影响或不阻碍其他参赛者的参赛内容和行为,不对其他参赛者采取任何合法竞赛范围之外的行为。
5. 大赛组委会将对比赛的合法举办以及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做出保证,组委会对比赛规则和评选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参赛者在对比赛结果存有异议时,应将书面递交组委会,并由组委会根据比赛规则和评选规则做出最后裁定。
6.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比赛举办的实际情况决定获胜参赛者可以获得的荣誉和奖励,并将公开颁发这种荣誉和奖励。参加比赛的选手有义务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组织的公益性及非公益性的活动。
7.大赛组委会以及选手的推荐单位对参赛者的报名资料及在参赛期间的形象表演和活动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含平面、影像);大赛组委会对上述资料及制作作品享有完全的著作权(版权),并可为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发表、发布,包括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形式播出或宣传等。前述行为无须通知参赛者或征得参赛者的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上述保存、使用、发布的权利不以参赛期间为限。
8.参赛者必须不受任何其它合约的限制或束缚:如参赛者在参赛前已经签订经纪业务合同,则其在报名时应当披露该等信息,组委会有权判定其是否符合参赛条件,并建议其与业务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以采取不影响比赛的解决方式(该解决方式是否影响比赛,以大赛组委会的决定为准)。若参赛者在报名时未披露已签订经纪业务合同该等信息,如组委会在比赛期间发现该等情形,则有权取消该选手比赛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该参赛者承担。
9.如经参选入围,于整个参选期间参赛者如因特殊原因需中途退出,须提前三日书面报知组委会并征得组委会书面同意。
10.参赛者同意不滥用比赛规则所赋予的竞赛权利,大赛组委会在握有足够证据证明参赛者做出本规定禁止的任何行为时,有权做出独立判断,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11.本规定的解释权、修改权均归属本大赛组委会。
(参赛者):本人已充分阅读并理解前述参赛须知,愿意遵守并履行前述参赛须知。
签字人: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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