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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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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月25日上午8:30,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揭牌仪式在市文化艺术中心西广场举行。文化部周和平副部长、社图司张旭司长、李宏副司长;省文化厅陈朱副厅长、社文处王晓萌处长;市领导詹沧洲;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领导;我市非遗项目相关单位和传承人代表等领导及嘉宾参加了揭牌仪式。
        仪式由市文化局曾东生副局长主持,市文化局长罗才福讲话,周副部长,张司长、李副司长,省文化厅陈副厅长、詹副市长为中心揭牌。仪式还进行了舞狮表演、大鼓凉伞民俗表演和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展览。
        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根据编委《关于批准厦门市文化馆加挂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的批复》(厦委编办〔2007〕43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而成立的。它的成立,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整体性保护,对大力弘扬闽南文化,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对服务厦门跨越式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都具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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